瑞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批医疗物资流标产品招标(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瑞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批医疗物资流标产品招标(二次)紧急招标采购的公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本着专款专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现需紧急采购瑞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通过综合评估选择性价比及服务最优的供应商,欢迎国内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竞标,现发布紧急招标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瑞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一批医疗物资流标产品招标(二次)
二、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五、公告日期及投标文件要求(以下内容需各供货商重点注意)
5.1、公告日期:2020年5月8日08:30分—2020年5月11日17: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下午18: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以截止2020年5月14日下午18:00分以前收到的电子文档扫描件为准.
5.4、评审时间:2020年5月15日早上09:00分.评审地点: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在2020年5月12日08:30分—2020年5月14日18:00分递交至指定邮箱即可,无需人员现场报名和开标)。
5.5、本次招标不做报名要求,符合条件供应商或厂家可直接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即视为提交投标文件,重复提交的按第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6、投标文件递交指定邮箱:814941180@QQ.COM
5.7、发送的投标文件需备注公司名称,如:XXX公司瑞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流标产品采购文件。
六、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
A、产品报价、品牌、规格型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B、供应商四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C、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D、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加盖公章;
E、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F、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G、同类产品在医院成交证明,以中标通知、合同等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H、售后服务承诺
I、技术性能对照表
七、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报名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有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丽市吉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先生18869202263
地址:瑞丽市边城街123-1号7层